招生工作

招生工作
您当前位置: 首页>招生工作>招生章程

四平现代职业学院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

2026-04-03 阅读次数: 栏目:招生章程

第一章  总则

第一条  为规范学校2026年招生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 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专科层次招生工作。

第三条 学校全称:四平现代职业学院

办学类型:公办高等职业学校

层   次:专科

第四条  学校地址: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泉沟村八队   

第二章  学费标准

第五条 学费收取标准

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;   

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[学费标准待定,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审定标准收取]元;       

智能物流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[学费标准待定,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审定标准收取]元;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[学费标准待定,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审定标准收取]元;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[学费标准待定,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审定标准收取]元; 

业财数据应用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[学费标准待定,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审定标准收取]元;

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[学费标准待定,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审定标准收取]元; 

融媒体技术与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[学费标准待定,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审定标准收取]元;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

第六条  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,成绩合格,符合毕业条件,高职毕业生由四平现代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(高职)毕业证书。

第四章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

第七条 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

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、勤工助学和“绿色通道”等内容。

第八条 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

入学前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(市、区)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。入学后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,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,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。

第五章 录取说明

第九条 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

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,但学校公共外语课程主要为英语,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。

第十条 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

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。

第十一条 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

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、原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

患有下列疾病者,学校不予录取

1、严重心脏病(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,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,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,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)、心肌病、高血压病。

2、重症支气管扩张、哮喘、恶性肿瘤、慢性肾炎、尿毒症。

3、严重的血液、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、风湿性疾病。

4、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;严重精神病未治愈、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。

5、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(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)。

6、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。

(1)原发型肺结核、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;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;

(2)一切肺外结核(肾结核、骨结核、腹膜结核等)、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,经二级以上医院(或结核病防治所)专科检查无变化者;

(3)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。

第十二条  录取规则

(一)总成绩构成

高职单招总成绩构成=文化素质考试成绩(满分450分)+职业技能测试成绩(满分300分)

(二)投档比例

高职单招投档。我校划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,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投档。根据招生计划、单招总成绩划定最低控制线。

(三)录取原则

1.高职单招录取

按照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则,考生每人可填报8个专业志愿。

2.优先级别

考生分数相同时,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
高职单招为职业技能测试、文化素质考试(顺序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),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。如各科成绩均相同,则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。

3.照顾加分项

对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,按照所在省(市、区)招生机构的规定处理。

第十三条 按照吉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规定,已被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继续参加当年秋季高考。

第十四条 按照吉林省招生委员会规定,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查。资格复查不合格者,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,取消入学资格。

第六章 附则

第十五条  联系方式

通讯地址: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泉沟村八队

学校网址:http://spxdzyxy.cn  

邮政编码:136000

联系电话:0434-3602036

联系人:徐老师 李老师

监督电话:0434-3600982

第十六条  本章程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招生政策执行。

第十七条  本章程由四平现代职业学院负责解释。


来源:招生办

初审:徐岩

复审:王丹

终审:丁雪莹


Copyright ©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四平现代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 吉ICP备16000781号-4